龙华新闻记者 周德萌 通讯员 戚伊琪 朱晔辉
11月5日,龙华区人民法院在龙华区大浪街道某工业园开展“零距离,见证执行”活动,查扣被执行人邓某车辆,并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5名区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受邀见证此次执行工作,见证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、扣押等环节,以增强其对法院工作的了解,促进司法公开透明。
被执行人邓某为某制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因其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偿还剩余借款45.1万元及利息,申请执行人曾某对其申请强制执行。案件执行期间,邓某未依法向法院报告财产,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。
2024年10月底,曾某向龙华法院反馈邓某名下车辆信息以及邓某的行程轨迹。为确保扣车行动顺利执行,龙华法院提前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。
11月5日上午9点30分,龙华法院执行局干警整装待发,依循掌握的财产线索,在某工业园区内迅速控制了邓某的车辆,并当场完成查封、扣押措施。由于案涉债务金额较大,扣押的车辆价值不能覆盖本案执行标的额,案件承办法官赶赴邓某经营的企业,找到被执行人邓某,核查其企业的经营收入情况,对其不如实报告财产、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。但因邓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,龙华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0日的决定。